关于2016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相关事项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2-21浏览次数:

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283号”及《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院行教务字〔2014〕18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4月6日,教务办组织专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了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院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10项立项,推荐5项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拟上报省教育厅,于2016年6月获批立项。现就2016年立项的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范围:2016年立项的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见附件1)

2、中期检查时间:2013级项目主持人于2017年3月1日前(2014、2015级项目主持人于2017年5月17日前)把《2016年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完整,将纸质档和电子档交到学院教务办207办公室,教务办3月6日-3月10日(2014、2015级项目主持人于5月22日-5月26日)对所交的中期报告进行检查验收。

3、中期检查要求:

(1) 项目组成员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创新性实验,并做好原始记录备查。

(2)项目主持人需在项目研究中期向教务办科研室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教务办科研室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资助。

二、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范围:2016年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立项项目(见附件1)

2、结题验收时间:2013级项目主持人于2017年5月17日前(2014、2015级项目主持人于2018年4月15日前)把《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按要求填写完整,将电子档和签好字的纸质档交到学院教务办207办公室,教务办5月22日-5月26日(2014、2015级项目主持人于2018年4月17日-5月10日)由分管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3、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经费使用、结题总结及成果鉴定等工作。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题材料(总结报告、论文、设计、专利等)报送教务办207办公室。

(2)项目主持人所交材料必须包括项目结题报告和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成果。

(3)项目主持人可提交与课题相关的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或者是“采稿通知书”的原件、复印件;可提交课题设计,可提交申请专利等材料。

(4)经专家审核通过结题的项目将在树达学院官方网站“教学工作”的“科研栏目”进行公示。

三、项目变更、推迟结题

1、项目主持人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组成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应在规定时间上交中期报告前向院教务办207办公室提出书面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2、项目主持人申请推迟结题,必须向院教务办207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结题推迟时间以年为单位,与2017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在2019年相关时间一起结题。对其他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予以撤销。

四、项目经费

1、项目经费由湖南省下拨的专项经费与学院自筹经费组成。学院将对获准立项的项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项目的需求给予相应的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租借费、资料文印费、版面费、调研费、通讯费、被试费等相关费用。经费一般不用于通用设备的购置,不提成管理费,不挪用。

2、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专项经费帐户,经费由学生掌握使用。经费使用必须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和学院财务制度执行。

3、报账时间(集中报账,分两个时间段):

(1)项目中期报告检查验收通过后,可报全部项目经费的40%—50%,2013级项目主持人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2014、2015级项目主持人于5月29日-6月9日)把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合理经费(参看第1条)发票按院财务办要求整理好,交到院教务办207办公室,6月14日以前由院教务办通知项目主持人自己前往院财务办报中期部分经费,过期不予受理。

(2)经专家审核通过结题的项目公示后,2013级项目主持人在2017年5月29日-6月9日(2014、2015级项目主持人时间于2018年5月22日-6月5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合理经费(参看第1条)发票按院财务办要求整理好,交到院教务办207办公室,6月14日前由院教务办统一通知项目主持人来207办公室领取审核后的发票,自己前往院财务办报结题经费,过期不予受理。

4、对不能按计划实施并已撤销的项目,剩余经费收回,统一调剂使用。

树达学院教务办

2017年2月20日

 附件:2016年树达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表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报告

供稿部门:院教务办

校稿: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