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逸)我买了一双鞋,这不是我偶然的结果,我承认自己蓄谋已久。自从遇上这双鞋,我便认可了它,不管旁人怎么多余的去评价它,或者斩钉截铁的批判我的审美观,它终究进了我的购物车,并且很顺利地穿在了脚上。
这是一双红色没有特色的鞋,平平凡凡,同时它也是我唯一一双自己买的帆布鞋。在这之前,我对红色、绿鞋是反感的。我承认自己之前穿上过红鞋,这只能怨当时太年少,我的选择局限在了几个商店或者某个狭小地域。以后,再没买过红鞋,甚至更加靓丽一点的鞋也没有,可是这次我破例了。
这鞋是如此的廉价,以至于它是我目前为止除凉鞋以外最廉价的鞋。而帆布鞋出生的它,很搁脚,我常常受不住它的痛苦而脱掉它。鲜红的配色,映入眼帘的是花里胡哨。有人不禁叹息的对我说:“原本你可以有更好的选择,现在也是,但你却我行我素。”
在此之前,我的确有一双无与伦比的马丁靴,朋友们都赞不绝口,这双鞋很不错,我唯一的反馈便是:“你们眼光真独到。”同时,它还是我目前为止最昂贵的一双鞋,一分钱一分货嘛,不过是双十一买的,折扣了近乎仅原价的一半。但不管怎么辩护,这鞋着实很不错,我会在最重要的活动或者节日穿上它,它也会给我带来源源不断的人气和令人咋舌的回头率。至于清洗,很长一段时间不敢用刷子或者任何尖锐的物品去洗刷它,每次洗涤,都是纯手板,擦的我又心疼又手痛。反观于帆布鞋,那一定是再普通不过。我会用最廉价的的鞋刷去将它弄干净,只要不脏就行,至于裂痕,心中反倒是希望它快快破开为好,也大可去买一双新的。
买这双鞋同时,我物色上一双很时髦的帆布鞋,它是美国知名潮牌,和我的马丁靴是一个品牌,那个品牌的鞋似乎专业为青年人而设计,凡是青春朝气、阳光大方的孩子,都很适合。它天生是光彩夺目的,如果它沾上灰尘污渍,或者穿在老人家的脚上反而会黯淡无光。这双帆布鞋,我将它放在购物车中一段时间,却始终没有下定决心购买它。我自认为我算个阳光男孩,即便它是如此的诱惑我,但的确这双鞋和我不搭,放在别人脚上倒是天衣无缝,干脆将它移出购物车。
直到后来的一天,一个不怎么凉快的夏天,我穿着这双鞋帆布鞋,不自信的走在马路上,搭配白色的工装裤,穿着白色T恤披着黑色风衣,和往常一样,与往来的熟人总会搭理几句。懊恼的是,熟人话题总会偏转至这双廉价红鞋,询问它的价格,我只得以微笑带过不作答。这天,我是按照安排要去值班的,值班的地方总要绕过栋栋高楼,这是我喜欢又讨厌的地方,讨厌在于这里常年带着装修的油漆味,于犯咽炎的我是受不住这样的味道的。喜欢是因为我遇到红鞋一样遇到了公主。最终,不断的思绪驱使我战胜了油漆味,以至于之后许久,我都会主动请缨去值班。公主住在对面的城堡中,天正无邪,美丽大方,可惜不自信的我只得将她永远珍藏在记忆中。那一天,我很荣幸认识了她,她主动和我聊天。我的心情激动、欣喜,还有不间断的紧张、忐忑不安,这是为什么?我想并非偶然。我听信了朋友的话:“偶遇,往往是创造神的杰作。”之后便是打听她住在哪儿、城堡的几层、什么房间、什么方位能够给她看见,这些信息似乎都不经意间清晰的印在脑海。想着想着,脚就自己走到了城堡的对面了。我穿着这双不能再糟糕的帆布鞋,低着头像小孩一样无所事事的徘徊。她看见我问,你怎么也在这,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继续淡定地和她对话。在聊天这一刻,我发现自己多了一项技能——装高冷,我一度认为自己是喜剧演员的后裔,高冷这种词不适于我。姐姐也在之前也教我保持风度、高冷,但在这一刻我莫名学会了。穿着这双帆布鞋我很幸运,仿佛整个地球都在围着我转,想遇见的人它也能带我去见她。只是之后她并没有再说些什么,只是腼腆的问了我,然后确认是我罢了。走之前她夸赞了我帆布鞋,我很开心。
那天起,一度被嫌弃的鞋,摇身变为我最为偏爱的宝藏,一度希望它破旧的鞋,一双廉价且搁脚的鞋。我还记得买它的一个月里仅穿了一天,然后完整如新的放在崭新的鞋盒中。扶摇直上,它成为我的最佳穿搭伴侣,我开始不竭余力的寻求能够搭配它的衣服、裤子与配饰。这似乎冲昏了我的头脑,我买了一条牛仔裤、一件圆领衫和我最贵的一条破洞裤搭配给了这双鞋,而后陆陆续续的为它搭上力所能及的搭配套装。
随后,连续几个晚上,做着同一个梦,梦里有一个骑士与一个公主,在原野上,骑士牵着公主,另一只坚挺的手掮着坚韧的长剑,一旁的马儿耸动着白暂的鬃毛,欢快的摇动着长长的尾巴,公主与骑士看看夕阳,彼此开心愉悦。奇特的是,骑士没有穿马丁靴,公主也没有头戴皇冠。
欣喜若狂的小孩子总会在大人的褒奖下更加活泼与积极,而我似乎中招。之后的时间中城堡并没有任何回音,风平浪静,一切安静极了。惶恐中带着悲伤的我,重新将它放进泛黄的属于它的鞋盒中,唯一没有变动的,便是它依旧是我唯一的珍藏。
我开始换回原来的生活节奏,开始最舒适的穿衣搭配,偶尔会想起它,但再也没有勇气去对它做点什么,即使在其它鞋都放在洗衣机中洗涤时,它依旧没有合适的衣服为它穿上,一个朋友和我说:“你穿高帮鞋,我向上仰着你,而换穿这双帆布鞋,却是俯视。”我只好笑道:“其他鞋都洗了。”
一个下雨的晚上,坐在饭店门口,朋友对我说你这身衣服真不错,不过这鞋着实掉价。
又一个冬天的深夜,和前些日子一样,开着空调,窝在暖和的被子里。打开手机购物车那一霎那,我不经猛然回神,一双崭新的红色帆布鞋陈列其中,之间却翻不着任何购买它的记录。时间没有改变它的样貌,但也不是我记忆中的那双。颜色略显的要暗淡一点,白色的鞋边、蓝色的鞋垫、自带银光特效的鞋案以及醒人的潮牌标志,给人的视觉感官以震撼,我想穿起来一定不错。
编辑:曹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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