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坚定信仰、砥砺品德,珍惜时光、勤奋学习,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1]348号要求,学院决定在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省级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达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于前面相当的院级以上奖励。
(二)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具备院级优秀毕业生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两次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三、推荐名额
1.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系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等额推荐。
2.省级优秀毕业生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等额推荐。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系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系名额的10%,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6《树达学院2022届省级与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各系毕业生总人数以2022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最终结果为准。
3.我院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各系考察。各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辅导员、教务干事和系主任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无异议后向学院推荐。
3.学院复审。学院全面审核各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院级名单和省级推荐名单,并在就业网上公示7天后上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省级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五、奖励办法
1.经评定的院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授予“2022届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六、评选要求
1.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工办领导下进行。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4.请各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各二份纸质材料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报送至学工办学212室,并将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汇总》、附件5:《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汇总》的EXCEL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6176939@qq.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树达学院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汇总
5.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汇总
6.树达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评选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