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蓉)3·15消费者权益月正在我院开展,什么是3·15消费者权益日呢?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如何掌握证据呢?学生权益部为大家送上一篇攻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时,那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证据?
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搜集相关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摘自《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网购注意事项!
(一)网络消费、电视购物要理性;
(二)选择正规、信誉度高的网站和销售商。注意网站是否有联系方式,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是否有公示“工商备案号”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等信息;
(三)注意防范个人发起的网络团购;
(四)保护好个人信息。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时,不要向网站提供的个人账户直接付款;
(五)网购可以七天无理由退款;
(六)发现所买商品为假冒伪劣时,应及时向网站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工商部门(区号+12315)举报,举报注意以下内容:
①保存好购买凭证(如电子确认码)。当发现购买的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
②在与商家协商时保留聊天记录或通话语音。
购买食品时注意什么,如何维权?
(一)看外包装袋。购买食品时,看外包装袋是否完整;
(二)看食品的三期(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最好不要购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三)看是否是三无食品(无生产商、无生产地、无生产日期);
(四)看食品是否有质量认证QS标识,QS为“质量安全”的缩写;
(五)看食品的经营环境。选购食品的时候,尽量到大型的商场和超市去;
(六)如何维权。投诉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投诉时应提供以下内容:
①投诉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
②被投诉方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
③投诉的理由、事件发生经过、受损害情况以及相应的实物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在购买食品的时候,要注意索要购物发票。
旅游时如何维权?
(一)旅游前,拿到《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计划书》;
(二)签字前核对是否存在错误以及霸王条款,签字后一定保留好上述纸质原文件;
(三)旅行中出现纠纷问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拍下录音录像作为证据;
(四)若出现纠纷,在旅游所在地即可报警或投诉;
(五)注意保留其他团员的联系方式,联合维权,你缺失的证据可能在团友处找到;
(六)不是合同指定的购物点、参观点,旅客发生意外,属于自身问题。
双手送上实用投诉电话哦!
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质量监督投诉电话:12365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国家旅游服务热线:12301
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
文化市场举报热线:12318
保监会投诉热线:12378
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31
工信部申诉电话:12300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12321
院学生会学生权益部宣
2018年3月18日
供稿部门:学生权益部
值班编辑:黎海燕
校稿: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