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自备);
2、银行卡(或存折)正面复印件一份(可选中行、农行、工行、建行、邮政银行)。
3、“医疗费用发票原件”,须住院医院发票专用章;
4、“长沙市医保中心参保病人城居普通住院结算单”,须盖医保公章;(如无医保,请提供费用汇总清单明细)
5、“住院病案首页”,须医院在首页上盖章;
6、“疾病诊断证书”,须住院医院盖章;
7、出院小结或者出院记录有其一项就可以,须医院盖章;
湖南师范大学学平险经理
2019年2月27日修正
供稿部门:院学工办
值班编辑:陈美玲
校稿:刘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