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6-06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9〕183号,见附件1)及《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行教务字〔2014〕19号,见附件2)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1.项目面向我院专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且项目研究方向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

2.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在本次院级立项项目中择优产生,申报人不得直接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3.主持在研院级、省级项目尚未结题(包括本次申报结题)的教师,本次不能申报新的院级项目。

4.每位申报人仅限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

(二)研究范围

2019年度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落实、教书育人方法和方式的研究与实践、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等。

2.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本科教育基础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各类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实践等。

4.课程和教材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五大“金课”(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 “金课”)的建设与应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优化、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强化、教材建设与“马工程”教材的使用等。

5.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的研究与实践等。

6.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7.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8.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9.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培养的新体系等。

10.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智慧教室环境下的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评价等。

11.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和评价体系的智能化等。

12.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专升本等。

二、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学院将对2017年以前(含2017年)立项的院级项目和省级项目开展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省级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学院对2018年立项的院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期报告书。

2.项目到期应该结题而未能结题的,主持人须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仍未通过的,学院3年内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申报的新项目。

三、表格填写及材料受理要求

(一)院级项目申报及检查、结题须相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院级项目者填写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2.接受院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一份)。

3.接受院级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附件5《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

(二)省级项目申报及检查、结题须相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院推荐,参与省级项目评审者填写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2.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两份)以及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个人)》。

3.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附表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和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个人)》。其中结题报告书后必须附以下作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并以白色铜版纸包装(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的材料须符合文件要求,用统一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请书(结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封面。所有材料须经系(部)推荐后统一提交。

2.各系(部)须如实填写汇总表(院级申报汇总表、院级和省级中期检查汇总表、院级级和省级结题汇总表),组织2015-2018年省级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个人)》(见附件9),经系主任签字后报送。

3.上述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请于6月20日前交树达学院办公楼206刘晗老师处。

联系人:刘晗,电话:0731-88644060;

电子邮箱:362268692@qq.com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办

2019年6月5日

附件: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个人)

附件: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附件6: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附件5: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附件1:湘教通[2019]183号 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编辑:易芳

责编:刘诗琴

审核: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