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及2017年以前项目中期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4-19浏览次数:

各系: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院行教务字[2014]18号)(附件1)的精神,我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现予启动,并对2017以前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我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旨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和实践能力。申报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申请者学有余力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根据我院情况,各系应至少选报5项到学院参加评比推荐报省教育厅立项。

(二)申报范围及形式

我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申报范围为: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年级及已有省级以上项目的学生不参与申报)。申报的形式为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项目参与人不得超过5人)。

(三)项目管理

学生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学生毕业前应完成项目计划工作。项目执行1年后,学院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结束,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树达学院官方网站“教学工作”的“科研栏目”进行公示。

二、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2017年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立项项目

(二)检查要求:

1.项目组成员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创新性实验,并做好原始记录备查。

2.项目主持人需在项目研究中期向教务办科研室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教务办科研室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资助。

三、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2015年省级、院级及18届毕业学生申报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立项项目(2016、2017年立项项目也可提前结题)。

(二)验收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经费使用、结题总结及成果鉴定等工作。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题材料(总结报告、论文、设计、专利等)报送院教务办。

2.项目负责人所交材料必须包括项目结题报告和课题研究相关的佐证材料,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最终决定该项目是否通过结题验收。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中期报告书/结题报告书(附件2),字体:宋体、加粗,字号:11号,单倍行距;

2.指导教师推荐,并签署意见;

3.各系审核,签署意见,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测登记表》(附件6)、《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附件9)报院教务办。

(二)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请于4月23日前交院教务办易芳老师处(树达办公楼213室)。

2.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以系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63545203@qq.com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二0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附件9: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

 附件:附件8: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附件7: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附件6: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测登记表

 附件:附件5: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附件4: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

 附件: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附件: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供稿部门:院教务办

校稿: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