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行发教务字[2025]4号
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本年度不再推荐省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学院对2024年立项的院级及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项目的中期检查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方案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规,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等。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无故不接受年度检查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经费使用。
二、结题验收
(一)学院2023年以前(含2023年)立项的院级项目和省级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其中2020年立项的项目须在2025年完成结题。
(二)项目到期应该结题而未能结题的,主持人须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仍未通过者或延期后仍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者,撤销项目,追回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三)优秀典型项目征集。为更好地总结推广我院教研教改取得的典型经验,学院将在遵循项目主持人意愿的基础上,从2025年申请结题的项目中按照20%的比例择优推荐省级典型分享项目,按照30%的比例择优遴选校级典型分享项目(与省级项目不重复)。申报优秀典型项目的负责人请于3月7日前将典型项目成果简介(附件8)、典型项目汇总表 (附件8-1)电子版发送至263545203@qq.com, 每个项目简介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三、材料提交
(一)线下材料提交。
所有材料请项目负责人于3月7日前按要求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各系教务办,各系审核汇总后提交至学院教务办:
1.中期材料:接受院级和省级项目中期检查者须分别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3)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4)。
2.结题材料:
(1)接受院级项目结题验收者须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并附佐证材料。
(2)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6),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原则上应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
3.其他要求:
(1)省级项目和院级项目均需同时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项目中期报告书、项目结题报告书皆一式两份,项目结题佐证材料(附封面及目录)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2)各系(部)须如实填写各类汇总表(中期、结题统计表)(附件7),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须提交纸质档和相应电子档)教务办。
(三)在线提交材料
省级结题材料经审定后,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学院加盖公章,扫描盖章部分后提交报告书及相关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同时,拟结题项目的主持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6)扫描版上传到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222.247.225.211,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00:00至3月27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
所有材料须经系(部)审核后统一报送,个人材料不予受理。上述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请各系按时提交到教务办易芳老师处(办公楼21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芳(15581018210),电话:0731-88871987;
电子邮箱:263545203@qq.com。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doc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doc
附件5:2025年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6: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7-1:2025年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7-2:2025年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8: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优秀典型项目成果简介(样表).doc
附件8-1: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优秀典型项目汇总表.xlsx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办
2025年2月18日